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审计局:提出加强生态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6日】
【来源: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最近,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审计局为贯彻落实市长韩冬炎同志关于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生态审计”的指示精神,提出了《全市审计机关加强生态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强调,生态审计是适应新的形势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做好新时期审计工作的新任务。全市审计机关要以新思维、新视角、新要求来充分认识开展生态审计的重要意义,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研究和实施好生态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指导意见》要求全市审计机关要按照“统筹规划、全面审计、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总体思路,抓住生态资源环境领域里的重点项目、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重点内容,从土地、矿产、森林、水等重要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治理,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以及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和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保护等方面开展审计。

    一是检查生态建设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战略规划的实施情况,分析政府履责绩效情况,促进落实和完善相关政策制度,规范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行为。

    二是检查生态环境建设资金的征收、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揭露存在的偷漏拖欠、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分析评价资金使用后的环境效益,促进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检查政府生态环境相关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效果,揭示和查处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浪费资源、破坏环境、资产流失等问题,促进加强资源环境管理,维护国家资源环境安全。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