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东宝区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监管七条措施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31日】
【来源: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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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政府采纳该区审计建议,研究出台了《东宝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着重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持制度的持续、有效实施。

    审计表明,该区自2007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通过逐步实践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初见成效。至2009年底,参合率达96%以上,受益率、基金使用率分别上升39.6%、43%,各项补偿资金做到了足额发放,群众普遍反映得到了实惠。但在管理过程中也暴露出监管不力、药品价格虚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有待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匮乏等共性问题。该区审计局针对问题提出了加强医疗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加大对医疗机构行为的监管力度、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水平等建议。该区政府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东宝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了七条措施:

    一是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管。进一步完善《东宝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六条禁令》和《东宝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年终量化考评,奖优罚劣。并强化责任书签订,逐级落实责任。

    二是建立严格的检查制度。区卫生部门与区审计局、区纪检委等部门联合,对全区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进行专项执法监察,规范医疗机构及其人员行为。

    三是加强药品质量和价格监管。积极探索创新农村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督网,执行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使用的基本药物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切实减轻农民的疾病负担,彻底扭转“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状况。

    四是加强基层医疗卫行机构建设。建立以区人民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三年内,建成1所区人民医院,每个建制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达到标准化水平。支持村卫生室建设,三年内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

    五是建立定期公示制度。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公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并通过相关新闻媒体每季度公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扩大参合农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是加强基层医疗队伍建设。按照有关政策制定乡镇卫生院“三定”方案。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均应获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对违规行为的鉴别能力。组织医务人员在乡村开展巡回医疗。

    七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区合管办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行为,查实后给予举报人适当的奖励。(王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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