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审计工作开展到哪里督查工作就要延伸到哪里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31日】
【来源:山西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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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山西省审计厅厅长郝志远同厅督查处全体人员座谈,认真听取了督查处的工作汇报和对审计工作的建议,就督查工作的重点和如何进一步做好督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郝志远充分肯定了督查处成立以来的工作。他指出:在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山西省审计厅建立了督查制度,成立了督查处,这对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是一件大事,也是一个很有力的措施。督查处成立近两年来,全处同志紧密团结,尽职尽责,开展了许多有效的专项督查工作。这方面的工作也引起了审计署和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视,得到有关方面的肯定。
    郝志远指出,建立督查制度,成立专门的督查机构,主要的工作应该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厅党组、厅领导决定的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的督查,通过督查保证政令畅通。二是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通过督查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对重要工作纪律、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通过督查加强廉政建设。总的目标是,通过督查,提高审计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在总的任务和目标明确的基础上,在不同的阶段,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不同的工作重点。督查机构应当是一只全方位开放、全天候工作的探照灯,所有需要督促检查的事项,都要进入视野,工作的领域很宽,而且还应当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不断拓宽。审计工作开展到哪里,督查工作就要延伸到哪里,审计人员在什么范围活动,审计机关的内设机构在什么范围活动,督查工作就要跟进到什么范围。
    郝志远还对督查处今后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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