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审计厅出台计算机应用考评办法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6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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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快全省审计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推广计算机技术在审计工作中的应用,切实转变审计管理模式,提高审计质量、效率和水平,近期,云南省审计厅出台了《云南省审计机关计算机应用考评办法》,决定对全省16个州(市)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中心的计算机应用情况每年进行一次专项考评。
    该办法规定的考评内容包括:审计管理系统(OA)、现场审计实施系统(AO)的应用、OA与AO的信息交互、联网审计系统的使用、计算机技术理论研究、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以及计算机审计方法、AO应用实例、信息系统审计案例的编写等情况。考评的基础分为100分,针对每一项考评内容还设定了若干的加分和扣分标准;未完成考核目标的,按扣分标准进行扣分,扣完为止;超额完成考核目标的,按加分标准进行加分,加分总分不设上限。
    为保证考评工作公正、公平、合理,云南省审计厅成立了专门的计算机应用考评委员会,在厅目标责任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将考评对象分为3类单位进行考评,即:州(市)审计局、厅机关业务部门、厅机关综合部门;每一类单位的考评内容都有所不同,各有侧重。对于考评结果应用,办法也有明确规定:对计算机应用考评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相应奖励,对计算机应用考评不合格(低于60分)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本单位在审计系统的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该办法的出台,将在提高云南省审计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推广计算机审计技术、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步伐发挥积极的作用。(付云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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