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审计局狠抓审计整改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7日】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努力找准审计监督与改革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和切入点,在审计整改上下功夫,逐步建立起自上而下、由内而外的督办机制,形成了推动审计整改的整体合力,2009年审计决定执行率达到100%,审计建议的落实率也超过了85%。该局主要采取如下举措:
    ——立足政府文件寻求制度保障。2009年8月,江苏省政府《关于明确审计工作有关事项的意见》下发后,苏州市政府及时出台配套文件,对审计整改作出明确规定:被审计单位必须认落实审计整改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市审计部门;市领导在审计报告和信息上批示、批转有关部门整改或办理的事项,有关部门要抓紧落实,在规定时限内将落实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市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定期向市政府专题汇报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市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召开审计整改检查督促会议;审计部门可将有关整改未落实到位的问题移送监察部门处理,并根据政务公开要求,向社会公告审计查出的问题及其整改情况。在年底印发的《苏州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中,苏州市首次明确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对地方及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引起地方政府和被审计单位的高度重视。以上相关制度为推动审计整改工作提供了保障。
    ——借助报告平台取得人大支持。从2003年起,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时,苏州市审计局都将审计整改情况在报告中单列,借助人大力量,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市人大每年都要听取审计部门三次以上专题汇报,一次是审计计划任务安排情况汇报,一次是“同级审”工作汇报,一次是审计整改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审计专题汇报后,就如何抓好审计整改提出针对性意见,责成市政府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并提交整改结果报告。对事关民生的重大整改事项,审计部门还可借助人大平台,提交到更高层面研究解决。如2009年该局公交运营调查报告提出的建议,被市人大列为当年人大第1号建议案。
    ——建立协作机制谋求联动效应。近年来,苏州市审计局先后与市纪检、监察、检察、反贪、税务、公安、财政、建设、国资、环保等10部门建立了推进审计整改的协作机制。各部门共享信息,适时进行相关政策和专业培训,相互移送有关案件线索,加大了依法行政和处理处罚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2008年该审计局在对某县市环保审计中,揭示了环境执法不力、部分重污染企业未按期关停问题,环保、监察部门先后3次赴该市,会同当地相关部门现场督办,直到企业关停到位。3年来该局先后向纪委、国地税、国资委、检察院、公安局移送给案件线索11起,立案查处6人,挽回经济损失4100多万元,追缴偷逃骗税近2亿元,有效打击了经济犯罪。
    ——完善内部机制激发整改动力。一方面,采取行之有效的跟踪督办措施,实行动态管理,推进审计整改。各业务处室根据项目序时进度,按月填列《审计建议落实情况统计表》、《领导批示督办落实情况统计表》,随统计报表上报计划管理部门;计划管理部门按季汇总《审计建议落实情况》、《领导批示督办落实情况》,以《审计专报》的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另一方面,将审计整改作为衡量审计执法质量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考核力度,对没有针对性、操作性、被审计对象难以落实的审计建议,作扣分处理;对跟踪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不及时、不到位、不按要求填报报表、没有跟踪台账记录的业务处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可以落实而未能落实的,视情况扣分。年终考核中,凡无特殊原因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影响优秀审计项目、优秀审计能手和先进个人的评比成绩。完善的跟踪和考评机制,激发了审计机关内部抓好整改落实的动力,使审计整改落实率明显提高。
    今年5月31日,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蒋宏坤在市安监局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上批示:“凡是审计反映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请市政府由专门人员负责落实,督促整改到位。通过审计来强化和提高管理水平”。政府的主导地位和领导责任更加突出,将对苏州市审计整改工作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徐建)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