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浠水:着力做好经济责任审计“五字”文章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6日】
【来源:湖北省浠水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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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两年来,湖北省浠水县审计局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中,着力做好了“审、评、防、廉、用”五字文章,在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中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一是突出“审”。抓住被审计对象任期内的重点财务收支事项、重大建设项目、重点专项资金、重大决策事项和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线索开展审计,严肃查处与民争利、损害民生的问题;查处虚报转移、截留挪用、贪污私分和损失浪费问题;查处经济违法案件线索。
    二是谨慎 “评”。在评判问题的性质和责任时坚持做到准确区分合法与合理、失误与失职、主观与客观、历史与现实、宏观与微观、前因与后果、试验创新探索与钻空子谋私利的区别与界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违法违纪问题不放过,政策界限不清的问题慎重对待;在评价经济责任履行时坚持审什么评价什么,没有审计的不予评价。出具审计评价意见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写实的手法进行叙事说理,不夸大成绩,不隐瞒问题,不带个人偏见。
    三是注重“防”。严格把好审计项目计划关、审计质量关和审计报告关。每年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按照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研究的意见和县委组织部的安排确定。强化对审计项目实施的过程控制,建立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清单,将质量控制责任分解落实到工作环节和承办项目的审计人员。每个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必须经局机关审委会集体审定后,方可对外出具,有效地防范了审计风险。
    四是狠抓“廉”。重点加强廉洁从审教育“倡廉”,通过教育,增强审计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制度建设“保廉”,该局先后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双向承诺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十个严禁”》和《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审计回避制度》等制度,并向社会公布;改变审计方式“促廉”,所有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一律实行送达审计,切断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不必要的联系,营造廉洁从审的工作环境;健全监督机制“查廉”,每一项经济责任审计终结后,局机关纪检组对审计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都要进行回访,并将回访情况记入审计人员个人廉政档案,对审计中出现的不廉洁行为,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五是强化“用”。主要是突出抓好审计质量,做到审深审透,确保每个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内容翔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责任划分清晰,审计评价客观公正,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每个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都及时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组织部上报,每年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都纳入向县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审计工作报告之中,让有关部门和县领导及时了解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重视和支持经济责任审计,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提供领导和组织保障。(何雁凌   陈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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