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竹溪采纳审计建议 建立保户进出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1日】
【来源:湖北省竹溪县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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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开展的对湖北省城市低保资金审计项目结束后,湖北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提出的建议,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清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低保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竹溪县人民政府在这次城乡低保专项清查中严格执行低保政策、结合实际探索方法、推行“四联”评审制度、建立保户进出长效机制。
    按照专项清查要求,该县历时近2个月的“打造阳光低保”,全面推行低保全覆盖式“联查联评,联审联批”进出制度,收到明显效果。全县有5349户,9924人进出低保圈。其中:有785户961人被清退出低保救助圈(扩大救助范围的7户7人,人情保关系保6户13人,收入发生变化141户258人,死亡457户462人,外迁174户220人);有4564户8863人进入享受政府低保救助行列。实现了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
    “联查联评”是由乡镇民政所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对农村低保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及收支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基本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再由乡镇民政所书面通知申请人所在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主评议小组会议,对农村低保申请人进行评议。重点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特别是隐性收入、实际生活水平以及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进行评议,确认是否符合农村低保条件。村民主评议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进行,并委派乡镇民政所工作人员、驻村干部全程参与和监督。村民主评议结果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人员同意,并经评议小组组长、评议小组成员、乡镇参入评议工作人员三方在评议记录上签字。评议结束后,由记录员详细整理评议记录,包括到会人数、会议议程、对每个申请人家庭投票结果等情况对外进行第一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联审联批”是由县级民政部门分管负责人及低保管理机构负责人、乡镇人民政府分管民政工作领导、乡镇纪检工作人员、乡镇民政所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对村民主评议提出的救助对象、类别进行审定,待乡镇第二轮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低保救助对象。(程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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