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审计局强化全方位审计质量控制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1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和全方位质量监督,审计执法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三年来,5个审计项目被审计署评为优秀及表彰项目,8个审计项目被省审计厅评选为优秀项目,连续8年被评为青岛市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和青岛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一是建立优秀审计项目培育机制,发挥优秀审计项目在审计质量管理中的导向示范作用。在审理过程中,一旦发现审计项目的相关成果指标比较突出,有可能查出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经济犯罪案件,领导及时调度指导,集体梳理研究发现的问题,对审计取证、文书处理、案卷归档等现场规范,力求每个细节符合审计法和审计准则、达到优秀项目标准要求。以扩大优秀审计项目影响力为重点,将其衍生的审计信息、审计专报、审计公告和审计综合调研一并纳入法制部门综合管理,实行集中控制。
    二是以实现全过程质量控制为目标,初步建立起具有青岛特色的审计项目审理制度。强化审前准备,要求加大审前调查力度,所有审计工作方案和重要审计项目实施方案以及调整事项,必须经过局审计业务会议集体审定。强化审中控制,全面推行审计复核审理前置和跟踪复核审理。审计报告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之前,必须经局法制部门初步复核审理,实行重大审计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审后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好归纳分析和成果开发。及时归集分析各类问题的定性、处理处罚,细化自由裁量标准,梳理编印了《常见违法违规问题处理处分依据》,确保了对同类问题定性和处理的一致性。建立了审理台账,定期进行全面梳理、归纳、总结,及时发布审理通报,实施举例点评。
    三是以审计结果公开为推动,促进审计项目质量和审计影响力的不断提高。先后出台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和《公布审计结果暂行办法》等。截至目前,通过《青岛日报》、电视广播、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公告38期,审计公开的领域涉及社保资金、新农村建设、基础建设、部门绩效、预算执行等。2009年,审计公开涉及的单位占全年审计单位的比率已达80%。
    四是以加大经济犯罪案件的审查力度为突破,深挖审计成果,当好政府和纳税人的经济“卫士”。建立审计移送联动机制,提高大案要案协查能效。自2008年来,先后与市检察院、市纪委、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建立起了审计移送事项联动机制,大大提高了审计移送案件的立案率。及时总结案发规律,积极寻求实质性突破。三年来,共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线索18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19件。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