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灌云审计局建立“四制”促进审计整改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3日】
【来源:江苏省灌云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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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灌云县审计局将提高审计质量,促进审计整改作为突破口,建立和完善了四项制度,加大审计整改工作的力度,注重制度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建立审计负责制。着力增强审计人员重视审计整改的意识,建立了谁审计谁负责整改的责任制度,把审计整改作为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环节抓住不放,及时跟踪审计决定和审计处理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办整改到位。(二)建立审计整改情况通报制。对被审计单位积极落实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的给予通报表扬,同时对落实审计决定迟缓或不落实审计处理措施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到位。(三)审计整改回复制。建立了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限期向审计机关回复制度,要求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机关作出审计决定(自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落实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情况书面涵告审计机关。(四)跟踪督查制。及时组织审计人员对审计的项目督办整改的情况和结果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对工作中的难点加以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整改工作的力度,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水平和效果。(孙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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