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京山审计局把党风廉政监督员建立在审计一线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6日】
【来源:湖北省京山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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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审计纪律“八不准”》,着力预警防控权力运行风险,湖北省京山县审计局今年来,在审计组内设立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该局在成立审计组的同时,确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一般由审计组内的党员股长或者党员副股长兼任;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分别在审计通知书和审计公示里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的主要监督和提醒审计组成员自觉执行党风廉政纪律和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起示范带头作用;随时对审计组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定防控措施,对项目审计全过程实施有效的廉政监督,及时纠错处置,减少风险;听取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改正。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在该局纪检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审计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要及时向纪检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履行职责时限从审计组进点到该项目结束日止。该局还将审计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的履职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陈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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