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审计局:创新求发展 改革求突破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7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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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省济宁市审计局为更好地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相继实施了以审计业务运行模式“四分离”为核心的一系列改革创新,为审计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促进了自身的科学发展,提高了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
    实行审计业务运行“四分离”改革,构建既相分离又相制约的审计业务管理体系。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司法部门执法理念、企业流水线作业模式的基础上,按照制衡理论,实行了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审理、审计结果执行四项职权分别由不同职能部门相对独立承担的新的审计业务管理体制。计划管理部门负责审计项目计划的制定、下达、调度、考核和完成情况的统计及其分析等项职责。同时负责调配审计力量,使审计计划管理的龙头作用更加突出。审计实施部门按照计划管理部门的安排实施相应的实施任务,把全部精力放在查核问题上,使审计实施的专业化更加突出。审理部门负责审计项目的审理并代拟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结论性文书,解决了审计项目质量不高,对同类型问题处理定性不一,对外出具文书标准不同的问题。审计结果执行部门负责审计结论性文书的送达、执行,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的跟踪落实等工作,有利于加大审计执行工作力度,提高了审计结论落实率,维护了审机智法的严肃性。
    “四分离”改革实现了审计实施过程的流水作业,同时强化了内部控制,各部门之间相互制衡,使决策更加科学,权责更加明晰,程序更加严谨,执行更加顺畅,监督更加有力。
    强化自身科学发展的配套措施,确保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转。一是实施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四分离”审计业务运行模式的要求,对科室职能进行了调整,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优化组合,达到最佳的人员组合,有利于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了各部门职能作用的发挥。二是开展了以业务、管理、行为规范为重点的规范化建设活动。建立了以审计成果为目标的目标导向机制、以质量管理为标志的目标管理机制、以审理和集体定案为标志的质量控制机制、以全过程限时管理为标志的工作效率机制、以经常性督查考核为标志的动态考评机制、以评先树优和末位诫勉为标志的竞争激励机制、以廉政建设为标志的监督约束机制、以审计结果公告为标志的审计公开机制。三是实行了绩效量化动态考核。实行了周调度、月点评、季通报、半年初考、年终总考的绩效量化动态考核制度,加大了对完成工作量、效率、质量和审计成果四个方面的考核力度,解决了“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新的审计工作机制的建立,使全局审计人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审计效率和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得到了更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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