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调查表明:云南省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成绩斐然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8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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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云南省审计厅对省政府今年确定的20个重大建设项目之一的全省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情况以及资金筹集、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09年,全省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33.56万户,截至2010年6月,已完成建设任务46.38万户、已拨付到位补助资金23.62亿元。该项目的成功实施,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评价,赢得了人民群众衷心拥护,其社会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益凸现。
    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包括危房改造、地震安居、游牧民定居、扶贫安居、易地扶贫搬迁、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等。目前已全部完成了加固改选19万户、拆除重建14.55万户、灾后民房恢复重建12.83万户。该项工程的顺利实施取得了以下几方面的社会效益:一是改善了村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腾冲县、宣威市在实施过程中,坚持防震减灾工程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做到既完成了防震减灾工程,又实施了农家新居建设,有效提高村民的居住条件和质量,同时也使村容村貌大为改观,有力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二是转变了农民过去传统的建房模式和居住观念。保山市以隆阳区、腾冲县为典型示范,带动了全市建设农村民居高质量工程;楚雄州大姚县、姚安县等地通过危房加固改造的农村民居在自然灾害来临时经受住了考验。三是夯实了农村基础设施。各地在抓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危旧房改造工程的同时,结合其他项目,进一步改善了水、电、路等基础配套设施。四是培养了一批农村实用人才。通过项目的实施,各地培养了一大批能工巧匠,为新农村建设储备了大量的实用人才。五是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通过干群的结对帮扶,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邻里间的互帮互助,形成了浓厚的团结友爱氛围。(张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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