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远审计局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7日】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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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科学正确的评价反映领导干部任职情况,更好地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参考依据,山东省招远市审计局出台了新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新的评价指标分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重点企业两个层面,具有更强的针对性,更加细化和量化。
    对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除原有的任期内收支、预算外收缴等基本情况外,新增以下指标:一是任期内往来款项特别是应付款情况;二是任期内固定资产增减情况;三是任期内非生产性支出情况,特别是招待费、会议费、福利支出等情况;四是领导干部任期内个人收入情况,包括工资以外的奖金、福利及各种政策性奖励等。同时规定,上述指标要充分体现现任领导与前任领导任期期间的增减情况,并分析原因。
    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特别是国有黄金矿山企业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除了与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一致的部分项目外,还增加了工人工资收入及“五金”缴纳情况、企业科技投入情况及发展潜力评估情况、企业税收及财政贡献六个指标,更加关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和企业可持续发展情况。(闫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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