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阳审计局创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8日】
【来源:山东省莱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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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山东省莱阳市审计局为了落实市委关于“规范离任审、加强任中审、尝试任前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创新审计工作机制,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进一步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前移监督关口。该局与组织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把任职3年以上未审计的镇(处)、部门和事业单位一把手,全部纳入了任中审计计划。今年已确定任中审计项目20个,创历年任中审计数量之最。
    二是实行“组审”联合进点制度。为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该局建立了组织、审计联合进点制度,对所有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点会,一律安排组织部门干部科同志和审计组同时进点。
    三是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在审计组长的选择上,实行了竞选制,做到全员投票评选与领导研究确定相结合。在审计组成员的组成上,打破科室、年龄、职务、职称的限制,实行双向选择、优化组合。在审计程序上,实行审计方案预审制,要求每个审计组必须认真搞好审前调查,制定详细的审计方案,并在审计实施前向局长办公会汇报,未通过的不得进点。
    四是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为全面、完整、真实的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该局在反复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莱阳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试行)。《评价办法》按照以定量评价为主、定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从审计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方法、责任界定、结果运用等方面,分镇街和部门两个层面,分别设定了不同的评价指标,有效提高了审计评价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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