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市委领导要求:经济责任审计要做到“四化”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0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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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辽宁省阜新市召开第七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全面总结了2009年以来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下步工作任务。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明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四化”要求:
    一要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地位,巩固“离任必审、任中常审”工作机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一种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要强化它的监督地位,巩固“离任必审、任中常审”工作机制。对干部的监督要紧紧围绕“千个项目大会战”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实施审计,为全市上项目、增总量、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要优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构,形成工作整体合力。要继续坚持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现各成员单位的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享。经济责任审计联席工作不单是靠审计机关来完成,而是需要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要在以往的基础上进一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做到优势互补,切实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共同推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开展。
    三要细化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加强理论探讨与业务培训。要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理论的研究探索,强化对审计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适应新形势,学习新知识,解决新问题。
    四要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影响,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影响力直接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成果,要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宣传和深化力度,服务经济工作,不断增强对上信任力,对外吸引力,对内凝聚力,保障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李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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