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通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3日】
【来源:湖北省黄冈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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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黄冈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将2009年审计的23名县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向全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进行了通报,全面客观地反映了经济责任人的履责情况,并提出了相关改进建议。
    通报指出,23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各自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履行经济责任,在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实施经济事项决策、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完成经济工作目标任务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领导和组织作用,为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总体良好。
    通报重点反映了审计发现的四个方面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一是预算管理不完整,财政收支不真实。有些地方和部门少报收入、虚列支出,人为调节财政收支。部分财政资金转入待拨账户形成“体外循环”,弱化了预算约束。二是滞留欠拨、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部分地方、部门和单位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严,专款未专用,直接影响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效果。三是土地政策执行不严格,国有土地收益流失。少数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和土地开发中没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政策和财政政策,存在土地闲置、先占后征、减免土地出让金和未实行招标挂等问题。四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少数单位违纪违规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针对以上问题,各相关单位进行了认真整改,通过清缴入库财政收入,组织拨付未拨资金,追还被挤占挪用资金,追回多结多付工程款,调整相关账目等,使问题大多得到整改纠正。
    通报要求,各相关单位和有关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财经法纪观念和经济责任意识,带头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法律法规;要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到位;要举一反三,认真查找经济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与监督制衡,努力形成财政财务规范运行和领导干部依法履责的长效机制。(张立平  付后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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