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审计推动政府规范幼儿园建设管理“动真格”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3日】
【来源:浙江省慈溪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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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底,浙江省慈溪市审计局对全市幼儿园建设、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在幼儿园建设、管理中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如公立幼儿园的主体地位没有确立,村级低档次幼儿园仍占相当比重,软硬件设施差,保健保育工作堪忧,特别是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有始无终”现象严重,后续落实缺乏监管等,并就此事及时向市政府提交了专题报告,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市长、分管市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推动市政府下决心对规范全市幼儿园建设动真格。
    一、制度规范。针对该市幼儿园建设现状,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及时研究出台了《慈溪市学前教育规范提升三年(2010—2012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成为了该市今后学前教育规划建设的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规范该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使新建住宅小区居民的适龄子女就近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又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使用等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城乡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要纳入城市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在制订住宅用地招拍挂方案时(含供地)明确小区配套幼儿园为社会公共教育资产,并在土地出让合同或核发划拨决定书中予以明确。配套的幼儿园不能与整个新建住宅项目同步交付使用的,市建设局不予办理商品房竣工交付备案。切实做到小区幼儿园与住宅小区的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二、行动保障。目前该市建立了由市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局、城管执法局、国资办、教育局等部门共同参加的专项执法机制,对全市范围内配套幼儿园建设实施“四同步”专项整治活动。一是由规划局牵头,对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是否整体用于举办幼儿园进行专项检查,已改变性质和用途的要责令限期改正,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用于学前教育;二是由市建设局牵头,对在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明确产权归属为社会公共教育资源的配套幼儿园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幼儿园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协助国资办行使资产管理职能,确保“交钥匙”工程的顺利实施。(陈丽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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