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巴河县推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6日】
【来源:新疆自治区哈巴河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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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10年来,新疆自治区哈巴河县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突出了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近日,为了更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哈巴河县委组织部出台了《哈巴河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量化评价及结果运用实施办法(试行)》,把原来单纯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转化为具体的审计量化评价,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方法进行,推出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新模式。
    该办法中定量评价按照国家有关重要经济政策贯彻执行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内控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重大经济决策的合法合规性,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政规定,审计查明的问题等八方面内容进行量化评价,总分100分,定量评价分为四个等次,好(90分以上)、较好(80—90)、一般(60—79)、较差(60分以下);定性评价内容有私设小金库、领导干部侵占国有资产和贪污公款、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和损失浪费严重的等十项,只要存在其中一项,即使定量评价结果在“一般”以上等次,总体评价亦确定为“较差”档次。
    哈巴河县出台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新模式,即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置于“阳光审计”下,又使审计结果得到较好的转化利用。(李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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