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荣成:强化审计结果落实 税收征管审计取得新成效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0日】
【来源:山东省荣成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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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近两年的税收征管审计中,山东省荣成市审计局针对部分企业欠缴漏缴税金、税款延迟入库、土地增值税未按规定清算等问题,提出了强化税收征管的多项合理化建议,引起了市委、市政府及地税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从三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审计结论落实,收到了明显效果。
    ——加强协调配合,着力构建多部门协作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召开专题会议,要求财政、地税、审计、监察、公安、房管、国土等部门定期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制定专门考核办法,将各职能部门履行综合治税职责列入责任制考核,每季度通报一次,初步构建起了“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共同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
    ——突出监管重点,深入开展土地增值税清查专项活动。在今年的税收征管审计中,针对审计揭示的土地增值税收不到位的问题,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市地税部门迅速反应,结合周边地区和本市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进行了合理调整。同时,以各征收分局为单位展开土地增值税清查专项活动,要求每个分局年底前至少完成2个楼盘的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目前,已有1家房地产企业率先完成了1个楼盘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其他企业的清算工作正在开展中。
    ——夯实征管基础,进一步强化对房地产及施工企业的税收监管。一是建立了房地产及施工企业信息资料库。市地税局以稽查分局为主、各征收分局配合,对全市房地产及施工企业开工工程从立项到批复、建设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详细记载每一套房产的建、销、存情况,建立动态管理信息资料库,加强动态监管,做到工程收入与企业纳税同步。二是强化对外来房地产及施工企业监管力度。财政、建设等部门,对承揽本市工程的外地施工企业和房地产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出台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进入本市的外地房地产和施工企业必须在建设部门进行备案,并出具在本市办理的税务登记证明材料,再按规定发放施工许可证,从而有效防止了税源流失。(慕思玉 闫昭 梁颖 王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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