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审计局“循环法”学习审计署八号令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1日】
【来源:黑龙江省绥化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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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国家审计准则》颁布后,黑龙江省绥化市审计局针对目前是审计项目实施高峰期的实际,科学安排时间,采取“循环式学习”的方式,组织审计人员学习《国家审计准则》,力争达到掌握准则内容、能够熟练运用准则的目的。
    一是下发资料自学。该局将《国家审计准则》和《国家审计准则宣传提纲》制成学习手册,发放给每个干部。并以科室或审计组为单位,在10月15日前,合理安排时间自学,了解国家审计准则的基本内容及新的规定。同时要求每名审计人员至少记1万字的学习笔记,以保证自学效果。
    二是邀请专家辅导精学。10月下旬邀请省审计厅法制专家,就《国家审计准则》的修订内容进行深入细致讲解,帮助审计人员加深对《国家审计准则》内容的理解和掌握。
    三是组织竞赛促学。在11月初组织全局干部分两轮开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知识竞赛,促进干部学习。第一轮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将竞赛成绩在全局张榜公布。第二轮采取现场竞答方式进行,通过抽签选出15名干部组成5个队现场抢答,检试干部对准则的熟练程度。
    四是模拟场景实践学。在11月中旬开展《国家审计准则》模拟应用活动。即以科室为单位,以2010年已经实施的某个审计项目为模拟场景,应用新修订的《国家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形成审计卷宗。在此基础上,全局干部对模拟卷宗进行点评,查找不足,明确改进方向,推动《国家审计准则》真正成为履行审计业务职责的行为规范。(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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