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应审计局建立“三项制度”全力促进审计整改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8日】
【来源:江苏省宝应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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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章立制,长效管理,是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在审计实践中,江苏省宝应县审计局建立健全了审计信息公开、督办回访、整改专报等制度,较好地实现了整改工作的制度化,有效地保证了审计整改工作的扎实开展。
    一是建立审计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监督促整改。在实施审计进点前,将审计依据、审计内容和范围、审计时间、审计组成员和举报监督方式在被审计单位进行公示。审计结束后,区分不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审计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对积极整改并落实到位的单位通过会议等形式予以表彰,对重点热点问题的整改和未整改问题及时跟踪检查和通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被审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纠错整改的自觉性。
    二是建立整改督办回访制度,动态管理促整改。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法制科、监察室和审计组成员组成的审计整改回访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意见、执行审计决定情况进行检查回访,结合被审计单位报送的整改情况材料,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今年初,针对部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税收入管理比较混乱的现状,通过审计回访交流与沟通,促使县政府出台了《宝应县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并印发全县,审计整改实现了由点及面的突破,督办回访制度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强化威慑促整改。年初,该局提请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明确审计工作有关事项的意见〉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将重大审计结果向政府报告的同时,还要及时向县委、县人大报告,通报审计情况和问题,以此引起部门和单位的重视,促进审计整改;与此同时,定期编发审计要情和信息专报,将重要审计情况和问题以及审计整改结果,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送,积极争取支持,促进有关部门的整改。(杨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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