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文成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进一步完善医保体系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8日】
【来源:浙江省温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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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文成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文成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规定》,使该城医保在制度上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今年上半年,文成县审计局对文成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基金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经调查分析发现,该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封顶线过低(年可报销金额最高支付限额为4.2万元)是导致职工重复参加城居医保、新农合等医疗保险和多头报销医疗费用直接原因。为此审计建议文成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抓紧落实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文成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并建立城镇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尽量减轻大病重病患者的经济负担,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审计建议引起了文成县人大和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该县医疗保险运行的实际情况,出台了《文成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规定》,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4.2万元/年调整为7.2万元/年,并对破产、改制企业人员由原来只享受住院医疗保险调整为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和6种特殊病种门诊医疗保险。这一制度的实施, 进一步提高了参保人的受益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大病和慢性病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消除了重复参加多项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的后顾之忧。(陈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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