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雨花台区审计局“五个统一”做好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3日】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审计局围绕服务干部管理积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通过“营造审计氛围、整合有效资源、创新审计方法、强化过程控制”等措施和手段,促使经审工作不断提升、不断进步,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仅2009年-2010年9月,该局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22个,提出并被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30余条,追回财政资金90余万元。根据审计结果,区政府和被审计单位先后出台《雨花台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雨花台区政府采购工作流程》、《雨花台区城乡低保档案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另外,审计还移送案件一起,该局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统一组织审计进点。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等经济责任审计联席单位共同联合进点,召开审计进点会,告知审计事项、内容和范围,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进行现场测评,并公布相关审计事项和审计人员联系方式。二是统一调配审计人员。打破科室界限,促进资源整合,根据被审计单位经济业务的特点和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统筹组建多个项目审计小组,同时实施开展审计项目。三是统一安排审计重点。重点了解领导干部执行民主理财制度和被审计单位财务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通过审查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拆迁项目运作管理情况以及投资、筹资及资产转让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重点关注涉及土地储备、城镇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政府性负债等问题易发领域。四是统一审计报告格式和内容。按照省厅、市局经济责任审计规范性文件和操作指南,统一审计评价的内容和指标,统一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促使经济责任类审计项目不断规范且具有可比性。五是统一审计复核工作。各项目结束后,由经审科负责对项目的规范性进行初审,重点检查审计证据采集的准确性相关性、审计结果报告格式的规范性、评价内容和指标的恰当性、定性和处理运用法规的适当性,之后,再由局业务会议统一复核和定稿,有效保证审计过程规范和审计结果准确。(朱非凡)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