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东一份审计报告促成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4日】
【来源: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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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审计局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对江东区政府负债与政府投融资机构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摸清了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结构、资金投向、管理现状情况,分析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偿债责任归属、分类评价了政府性债务的偿债风险,提出了如下审计建议:
    一是加强债务计划管理。根据债务管理要求,明确债务举借程序,规范举借行为,债务责任主体应按照批准下达的政府性债务年度收支计划,在区财政局的统一安排下,向有关金融机构举借贷款。
    二是建立债务统一协调机制。在区政府统筹安排下,由区财政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进一步加强对政府负债和投向项目管理,通过建立健全我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政府融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政府负债“借、用、还”各个环节,对债务资金和债务项目逐步实行统一管理,合理控制举债进度。
    三是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以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等为重点,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以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设立区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由财政部门设立专户进行监督管理。
    审计调查报告得到了区政府、区财政、区国资办的高度重视。为加强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举债和偿还政府性债务的行为,区政府制订出台了《宁波市江东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该制度采纳审计建议,规定了政府性债务实行年度收支计划管理和审批制度,成立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运用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等监测指标,设置警戒线监控政府性债务总体规模风险,设立区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陈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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