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荣成:市长对政府建设项目监督提出具体要求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7日】
【来源:山东省荣成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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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荣成市政府市长办公会对《荣成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进行了讨论,针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现状,该市市长候世超对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要求有效理顺各有关部门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管中的职责。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和相互衔接,共同研究确定监审范围、重点和时限,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发改、建设、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监督;必要时有关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要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努力使各方优势转化为监管合力,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审成效。
    二是加强工程项目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未批自建和超预算建设行为。市长要求审计机关要加强对政府建设项目立项程序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对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未批自建和超预算建设等行为,审计机关要予以重点关注,并要在《投资审计监督办法》中明确规定,对审计发现擅自建设,或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造成实际支出严重超出预算的,要对责任单位予以严肃处理或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完善监督手段,确保工作质量。对重点建设项目要提前介入实施全程跟踪审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准确审定工程造价奠定基础。要加强政府审计力量,加大内部审计和政府审计力度,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时,要切实加强招投标和复核管理,以保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质量。(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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