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出台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协调小组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7日】
【来源:河南省新乡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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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南省新乡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指导协调,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和审计机关的整体合力和职能优势,保证审计质量,经过近一年的工作实践和逐步完善,正式制定出台了《新乡市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协调小组工作规程》。
    该《规程》明确,每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均派驻指导协调小组,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组织和审计机关人员组成,成员名单在审计进点会议上和《审计公示》中予以公布。协调小组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参与审计实施阶段主要过程,解决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调查落实举报情况和审计发现案件线索,监督、指导审计组开展工作。
    该《规程》试行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指导协调小组和审计组的协作工作,对审计实施期间发现的账外“小金库”、未履行招标程序、乱收费等问题进行了即时移交,经纪委立案查处,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受到了党政纪处分,财经纪律得到进一步严肃,审计结果运用得到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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