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审计局积极探索县区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评价方法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1日】
【来源: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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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审计局在今年开展的拜泉等县(区)委书记与县(区)长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过程中,注重把握“四个原则”,积极探索县(区)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评价方法,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审计奠定了基础。
    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作为地方党政“一把手”,肩负的经济发展目标相同,对二者的考核指标也基本相同,区别在于二者职责有分工、工作有侧重,县(市、区)委书记侧重于宏观经济决策,兼顾经济管理监督和执行,县(市、区)长侧重于组织执行和具体实施,兼顾决策。今年该局在实际操作中,对二者的审计评价尽量采用行政性语言、以写实的方式进行。在评价和界定经济责任时,主要把握了以下原则:
    实事求是原则。审计评价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两分法”为原则,作到成绩说全、问题说透。
    客观公正原则。紧密结合当地的历史条件、政策背景等因素,历史地、全面地、辨证地看问题。
    重要性原则。审计评价重点突出,着重评价重点问题、重要指标和重大事项,对经济责任无重大影响的事项,作到少评价、不评价。
    权责对等原则。与职权相关的经济责任才纳入评价范围,同时努力分清前任和后任的责任、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
    由于该局在审计中把握好了“四个原则”,解决了过去“同步审计”责任界定和评价不清晰等问题,使评价内容更具有针对性,更具有操作性,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同步审计奠定了基础。(闫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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