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西:采纳审计建议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5日】
【来源:黑龙江省鸡西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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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黑龙江省鸡西市审计局通过对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向市政府提出了改进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责成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性债务管理。
    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市政府责成债务主管部门对政府各部门举借的债务进行一次清理,明确要求今后举借政府债务必须经由债务主管部门审批。二是制定本地区政府债务举借规划或债务收支计划。根据鸡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财力状况,每年年初债务主管部门要制定出本地区政府债务举借规划或债务收支计划,将政府性债务收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报同级人大审批。三是政府性债务资金的举借和分配使用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债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审批债务资金投向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有无投入“两高一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及投资建设形象工程等问题,按照核准用途拨付资金。四是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风险控制机制。债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定期分析债务风险,控制债务规模,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李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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