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卢湾区审计局力促经济责任审计转型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0日】
【来源:上海市卢湾区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为进一步促进经济责任审计转型,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从以财政财务收支为重点转向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为重点和从以法人为重点转向以自然人为重点”的两个转型,上海市卢湾区审计局研究制定了《卢湾区审计局关于开展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期限和评价的几点意见》,为全面评价领导干部及明确经济责任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一是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核心内容。该局把经济决策审计作为重中之重,把内控审计作为首要环节,把绩效审计作为必要内容,把财政财务收支作为重要基础,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部门事业发展状况、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情况、领导干部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六个方面作出评价。
    二是明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界定。除遵循一定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原则外,更明确了“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三种责任类型并详细规范每类责任界定的范围,由此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其性质确认责任并在报告中予以归责。
    三是明确经济责任审计期限及审计报告格式。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期限“两个会计年度”的原则,并在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新情况、新特点和审计评价核心内容转型的基础上,修订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文书格式,统一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胡晓静)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