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三制”良药治审计整改顽症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5日】
【来源:江苏省常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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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常州市审计局强化措施,查纠结合,标本兼治,扎扎实实将审计整改工作推向纵深。三年来,该局一手抓监督、一手抓服务,违纪收缴、账务调整等审计整改执行率均达100%,并促进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投融资平台财务核算、健全公交补贴补偿机制和完善信用担保办法等方面建立了20余项制度。
    ——建立审计整改责任制。依据“谁审计,谁负责整改”的原则,要求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完成审计整改,并把审计整改情况与项目评优、考核直接挂钩。对重大问题据实、据理、据法力争,直面矛盾不畏难,敢于碰硬动真格,决不以法律的尊严换取“和谐”的关系。如在对水利部门某下属单位截留5200万元非税收入的处理中,打破层层“关系网”,将该单位已作使用安排的该笔资金全部收缴。重点、难点的突破,对其它项目审计整改的落实产生了积极的示范效应。
    ——建立审计整改联动制。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的联动,增强整改监督合力。在对物价和民政部门违规发放、计生部门下属单位套现私分等审计事项处理中,该局负责收缴违纪款项,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追究决策责任,并对相关人员分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调离工作岗位等处分;分管市领导和组织部门则对单位领导实行戒勉谈话。对所有涉及税收的处理事项,在下达审计决定书的同时,由地税部门督促整改。
    ——建立审计整改通报制。在向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中,直接点名、公开揭示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问题;通过媒体、网络和“政风热线”等渠道公告审计结果。同时该局还建立《审计要情》“直通车”,把审计查出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直接报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近年来,该局先后提交了5份报告,引起领导高度重视,有力促进了审计整改。(吴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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