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县审计局实行审计业务“五统一”提高审计规范化水平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9日】
【来源:山东省日照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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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审计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审计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对审计审计定性、业务文书等五项内容进行了统一规范,进一步促进提高了审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一是统一业务流程。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按照审计实施程序的先后顺序,从审前调查、审计方案的制定,到审计底稿、审计证明材料的采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的撰写,一直到审计决定的落实、案卷的整理,对每一道审计程序应采取的方式、包括的内容、需要的时间及相关质量要求做了明确规定,确保审计程序合法,提高审计质量。
    二是统一审计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结合新修订的《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针对同一事项在不同的法规存在不同规定的情况,该局通过比对不同情况,本着先处理后处罚、过罚相当的原则,统一确定审计事项的定性及处理处罚依据,下发到各审计组,在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时参照执行。
    三是统一审计业务文书格式。对当前使用的审计业务文书进行了集中梳理,在发送审计通知书时一并将《审计廉政“八不准”监督卡》送达被审计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廉政监督;统一承诺书、审计文书送达回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审计公示等审计文书格式,做到审计业务文书规范化。
    四是统一审计报告模板。结合当前安排的乡镇党政“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出具统一审计报告模板,对任职期间乡镇总收支、财产物资增减变动、占公用经费比重较大项目、主要投资项目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等指标进行了统一,便于审计结束后合理采集数据,撰写审计综合报告,揭示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并提出审计建议。
    五是统一建立审计信息库。建立审计线索信息库制度,将每一个审计项目获取的有价值的信息,分门别类录入信息库,增强后续审计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的针对性,节省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朱新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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