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审计局与派驻纪检组搞好无缝对接构建协作配合机制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30日】
【来源:山东省日照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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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山东省日照市审计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路子,努力构建与派驻纪检组协作配合的监督机制,为促进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顺应纪检体制改革,建立廉政监督协作机制。制定了《关于支持配合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第二纪检组、监察室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了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将派驻纪检组联系人纳入领导小组,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分管领导和负责机构,与派驻纪检组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以及共同完善审计监督制约机制等。建立了经常性工作联系制度,局党组与派驻纪检组联系人原则上每周沟通一次情况,分管副局长与派驻纪检组联系人随时沟通情况。建立了情况通报制度,加强相互间的工作情况通报,注重信息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坚持阅文制度,办公室将上级来文和本局形成的公文,都呈派驻纪检组联系人阅,为派驻纪检组全面了解审计工作、找准工作着力点、突出监督重点提供了依据。
    二是找准工作切入点,搭建廉政监督平台。在积极为派驻纪检组提供办公条件的同时,工作中及时为派驻纪检组提供干部任免、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总结等资料,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重大决策、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审计项目的定性、定案处理等事项,让派驻纪检组能够及时全面了解整体工作状况,为派驻纪检组开展党风廉政监督提供条件。
    三是织密监督网络,提高监督成效。实行联合进点制度,审计进点时派驻纪检组联系人与审计组同时进入被审计单位,由派驻纪检组联系人向审计组和被审计单位宣布廉政纪律、提出廉政要求、公布举报电话,强化了对被审计单位的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审计人员的廉政意识,防范了审计风险。实行廉政承诺制度,审计进点前,审计组分别向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组提交廉政承诺;实行廉政报告制度,审计实施阶段结束后,审计组长分别向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组联系人分别报告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实行审计工作情况反馈制度,审计项目结束后,被审计单位及时将审计人员遵守廉政纪律情况反馈到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组联系人;实行联合审计回访制度,审计结束后,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组联系人及时走访被审计单位,进一步了解审计人员廉政纪律执行情况,征求改进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滕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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