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经济责任审计力推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8日】
【来源:河南省信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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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信阳市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任用的一条重要措施。2010年,该市市委出台的《关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的实施办法》规定,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所在地方和单位存在严重经济问题且本人负有重要和直接责任的予以免职。
    自2008年以来,信阳市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608 人,其中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50人,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554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4人。根据审计结果, 晋升51人,被撤职、降职、免职15 人,移送纪检或司法部门7人,有力推动全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该市建立完善的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部署和指导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市委、市政府提出“三个必审”:领导干部离任必审、任职三年以上干部必审、重点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必审,制订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有计划地安排对县区长、县区委书记和市直单位“一把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断扩大审计覆盖面。
    该市还不断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移送制度,形成了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局面。各级党委、政府把经济责任结果作为考核使用和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市纪委会同审计机关对领导干部的通讯话费、交通工具、住房和会议费、招待费开支及群众举报案件等进行专项审计;加大对以权谋私、贪污受贿、造成重大损失等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促进领导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每年全市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归入领导干部考核档案,作为对其业绩考评、职务任免的重要参考依据。
    在经济责任审计方式方法上,该市也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革创新,由单纯的离任审计为主转为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任中审计由过去的不到百分之十提高到现在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突破传统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模式,向业务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真实性拓展,并注重跟踪整改,切实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加强管理,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成效。(王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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