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审计厅积极探索建立聘用人员管理机制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7日】
【来源:陕西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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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专业人员参与投资项目审计中,陕西省审计厅探索建立了有效控制的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建立教育培训机制。对经招标确定参与审计项目的中介机构及其专业人员进行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程序、责权义务、廉政纪律的教育;审计进点后的第一件工作就是由审计组对参与审计的专业人员进行审计业务、审计现场管理和考核要求的培训。
    二是建立预警防范机制。加强对参与审计的外聘专业人员审计纪律的教育和考核,不断增强其法制意识和廉政意识,时刻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具体做法就是明示审计组纪律、“八不准”和“四项补充规定”,警示违反规定的行为引起的严重后果和受到的惩罚,发挥预警和防范作用。
    三是建立质量控制机制。为了保证审计质量,主要采取了对审计结果的抽查复审措施。对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提交的工程决算初审结果,组成复审小组,进行不低于报审投资量10%的抽查复审,以检验其审计质量,并根据复审结果的评估,确定是否扩大复审量以及对存在问题的单个项目进行重审。
    四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把整个审计过程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划分为若干打分点,如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编制情况、工程造价的核减情况、工作记录完善情况、审计资料整理情况、廉政纪律的执行情况和人员管理考勤情况等,进行计分考核,考核结果与取得审计费挂钩。既有明确的考核目的,又有具体的考核内容,实实在在的考核结果形成了审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保障。
    五是建立现场管理机制。主要包括省厅《聘用工作协议》、审计纪律“八不准”和“四项补充规定”以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的“考核办法”和《聘用中介机构参与审计的六不准规定》等。加强现场管理主要是组织协调、现场业务指导、制度和规定的执行情况以及考核打分;对审计作业的重点环节如审计工作记录、审计证据、工程初审结果以及确认等进行复查,确保审计质量;坚持考勤制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黄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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