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4日】
【来源:福建省龙岩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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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福建省龙岩市审计机关注重加强后续审计工作,认真执行以落实责任为中心的分阶段审计处理结果跟踪落实制度和审计调查结果整改跟踪落实制度,在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整改中取得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是审计处理结果整改落实到位,整改落实率97.5%。据统计,该市审计机关出具审计(调查)报告12份、提出处理意见54条、审计建议18条和下达处理处罚审计决定书4份、审计决定8条,除2条处理意见正在整改,其余审计处理意见和决定全部得到整改落实,审计建议全部被采纳。
    二是政府和政府部门采纳审计建议,出台规范性文件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其中:市政府出台《龙岩市市直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的通知》等三份。
    该市审计机关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市人大常委会重视审计工作,对被审计政府部门落实审计决定、审计意见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促进相关部门做好审计处理结果的落实整改工作。
    二是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在市审计局呈报的多份《呈阅件》上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对审计处理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有效地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落实整改工作。
    三是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工作。
    四是该市审计局重视审计处理结果落实和后续审计工作,在出具审计报告和作出审计决定时要求被审计单位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审计决定,并将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重要事项和内容提炼成《呈阅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对查出问题的纠正及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落实,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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