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呈现四大特点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4日】
【来源:山东省滨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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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省滨州市各级审计机关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组织管理、机构建设、拓展审计范围、创新审计方式和提升审计成果等方面取得一些突出的成效,呈现四大特点。
    一、领导重视,组织管理机构高规格配备
    市及县区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2000年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政府协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由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和国资委等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每年定期召开两次会议,专门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2001年,市委、市政府将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科升格为正县级的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编制17人,所属六县区也相应成立了正科级规格而且每县编制8人左右的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成为全省唯一与本级审计机关同等级别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
    二、积极探索,审计覆盖面逐步拓宽
    该市从实际出发,不断拓展审计对象范围。2006年市县区两级就已基本实现县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近几年又着力推动开展对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同步审计和对乡镇办、村级主要负责人的审计。其中,通过积极探索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步审计,形成了“345”的基本思路:“三步走”,即一学有关新政策、二听有关汇报、三看相关会议纪要及文件等。“四个重点”即围绕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监督权确定审计重点内容。“五指标”即选择地方财政收入增长、财政重点投入、政府负债、社保资金运行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等五类经济指标进行重点评价。为加强对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指导,规范审计行为,市审计局先后于2004年和2006年两次对乡镇审计进行深入调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两年的调研报告作出重要批示,2007年以市政府名义在沾化县下洼镇召开了乡镇审计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议,并同时启动了全市的“村官”审计。截至目前,全市已有41个乡镇(办)建立了独立的审计所。全市共完成乡镇办站所审计245个,完成“村官”审计854个,先后处理干部32人,平息群众上访案件31起,为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创新方式,监督新模式初步形成
    该市在实行“逢离必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任中审计、先审后任、跟踪审计等监督方式,构建了一套与当地干部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新模式。一是逐年加大任中审计比例。2008年,任中审计已达全部经济责任审计数量的30%,2009年和2010年分别达到35%、40%以上。通过对125名领导干部开展任中审计,及时发现并堵塞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实现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二是“先审后任”工作机制有效运转。一些县区实行“先免职、再审计、后任用”机制,即县委作出干部调整决定后,先对调整的干部免除其领导职务,组织部门及时委托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审计机关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后,联席会议办公室作出综合性评价,县委组织部根据审计结果及综合评价提出任用意见,县委参照审计结果及任用意见作出干部任用决定。2006年以来,通过对54名领导干部实行“先审后任”,县委参照审计结果,对6名干部提拔重用,对存在问题的9名干部,分别做出了批评教育、降职、给予党政纪处分处理。三是积极探索经济责任跟踪审计。2009年,该市在阳信县开展经济责任跟踪审计试点,对即将到龄和需要调整的领导干部,提前介入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一直到领导干部离任。这期间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超过3000元以上的开支,报审计局审核同意后方能支付,有效地防止了突击花钱等违纪行为的发生。截至目前,该市已对20多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跟踪审计,对这部分领导干部即将离任前可能发生的问题起到了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四、服务大局,审计成果利用层次不断提升
    该市始终把促进成果转化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最终目标,做好成果转化文章。截至2010年11月底,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共对1424名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违纪金额13.71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2.97亿元。党委政府参考审计结果晋升134人,降职14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19人,有效地强化了对干部的管理监督。同时,利用审计成果健全完善制度。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了审计整改责任追究、跟踪检查、审计建议书等制度,督促被审计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市国资委、司法局等36个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完善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40多个。1999年以来,共上报经济责任审计信息、要情245篇,被各级党委政府采用81篇,促使各级党委政府出台了有关财政改革、基本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办法37项,达到了服务领导宏观决策的效果。  (崔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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