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审计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大显身手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1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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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9年11月以来,云南省审计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不断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力度,不但查处了工程建设领域的一些违法违规问题,而且审减了大量政府投资,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截至2010年12月底,全省审计机关共审计建设项目5753个,审计投资总额1875.8亿元,查出违规问题金额71.39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68.95亿元,审计后核减工程建设成本25.51亿元,为被审计单位挽回或避免损失5.06亿元;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立案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5件,涉案金额2154.02万元。向审计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提交报告和信息32篇,被省委、省人民政府采用14次,被省领导批示5次。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机制制度建设,确保审计监督更加有力。为切实履行审计机关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职责,云南省审计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认真学习和领会了中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认识,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把审计重点锁定在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国家土地政策和矿产资源保护政策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物资采购和管理使用、资金管理和投资控制、违法违纪案件线索8个重要环节,把审计目标定位在排查问题、促进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上,通过出台《〈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实施意见》和《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操作指南》,进一步强化了审计监督质量,规范了审计监督行为。
    二、深化专项治理内容,体现审计监督建设性作用。2010年,云南省审计厅印发了《关于在项目审计中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的通知》,要求各级审计机关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政府投资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进行安排部署。针对审计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加强机制、体制、制度建设的审计建议;针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扩大内需、新机场等重大投资、中小学校舍安全等项目存在的问题,向省专项治理办公室报送专题审计报告,涉嫌经济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作进一步查处,确保审计监督成效。在重点跟踪审计调查扩大内需46个治污项目中,查出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金额1.6亿元。省人民政府专门向全省通报了个别单位的严重违规问题。
    三、细化部门分工协作,严惩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均与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建立了密切的分工协作机制。该机制的建立健全,使审计发现的工程建设领域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得到了迅速和严厉查处。2010年5月,省审计厅在对水富县治污项目进行审计调查时发现,该项目涉嫌骗取国家建设资金500多万元案件线索,随即移送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查处,引起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汉柏和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的高度重视,要求以领导小组名义发文责成水富县作出深刻检查,并对县建设局和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启动了问责程序。在对九乡至阿庐古洞公路债务审计中发现,石林县某公司涉嫌骗取建设资金35万元的犯罪线索,移送省公安厅作进一步核查,查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涉嫌行贿罪和挪用资金罪,目前已进入审判程序。(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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