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全面部署2011年度社保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8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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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2日至23日,湖北省社保审计工作及培训会议在武汉召开,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0年社保审计工作,研究部署2011年社保审计工作。全省各市州审计局分管领导和社保审计处(科长)及有关审计人员近60人参加了会议。省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彩霞作题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开创我省社保审计工作新局面》的报告。
    会议强调,社保审计工作事关民生,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今年社保审计涉及全省就业专项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等,任务重、要求高、时效性强,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
    会议要求,全省审计机关要以绩效审计为抓手,全面完成好今年的社保审计任务。把就业资金分配不公,损失浪费与效益低下的问题,作为绩效审计的重点,完成好“我省就业资金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这一课题;以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为抓手,改进审计方法。要严格按照审计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开展审计,在摸清就业专项资金收支及管理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突出对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的审计。通过对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分析,掌握政策法规不完善、不明确以及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等情况,通过对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掌握违规使用、损失浪费等违纪违规问题。要增强查处大案要案意识,加强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对审计中发现的套取、骗取就业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及经济犯罪案件线索,要一查到底、查深查透,及时将情况向省厅报告。对应移送有关部门立案查处的问题,由省厅提出处置意见;以风险防控为抓手,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和廉政风险防范。做到社保审计到哪里,审计廉政纪律就延伸到那里,坚持审计组进点前的廉政教育制度、审计跟踪提醒制度、廉政评议制度,实行审计组长全程负责制、每日碰头制度、民主讨论制度,实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社保审计现场廉政纪律责任落实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会上,省财政厅社保处及省审计厅法规处相关负责人分别作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和审计质量控制专题讲座。黄石、宜昌、十堰等16个地方书面交流了社保审计工作经验,孝感、荆门、荆州、武汉等4个地方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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