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远安县政府“四个保障”力促审计事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3日】
【来源:湖北省远安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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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湖北省远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工作,从“四个保障”入手力促审计事业发展。
    一是给予人员保障。为了加大政府投资审计力度,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增设了县政府投资审计分局,并明确为副科级单位,增加政府投资和经济责任审计分局两个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4名,及时从乡镇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调进3人,弥补了人员不足问题。同时为提高政府投资审计效率,县政府将从社会聘请2名有资质的工程审计人员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审计。
    二是给予经费保障。经费不足一直是审计工作面临的难题,为了从经费上保障审计工作有序推进,该县政府从今年起,在预算审计人员公用经费时比照县相关执法执纪部门予以保障。
    三是给予制度保障。2010年下半年,该县政府出台了《审计项目整改工作制度》,此制度从2011年正式执行。该制度将审计整改纳入到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规定每年年底由县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的审计项目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发现被审单位整改不到位的,县政府将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单位一把手进行问责谈话。
    四是给予舆论环境保障。县委、政府除从人员、经费、制度等方面给予保障外,主要领导还多次在全县的人代会、三级干部会以及其它会议上进行强调:要求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审计工作,不断加强审计监督,发挥审计职能,多层面强化审计工作。(杨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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