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四项机制扎实推进审计机关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9日】
【来源:浙江省慈溪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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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新年伊始,浙江省慈溪市紧紧围绕教育明廉、制度保廉、监督促廉的廉政建设工作要求,采取四项工作机制,推进审计机关廉政建设。
    一是纪检组长专职制。首次配备了专职纪检组长岗位,由市委、市政府选派优秀市管领导干部担任局纪检组长职务,着力加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
    二是勤廉风险防控制。全面落实慈溪市审计局勤廉政风险点审计和防控制度,将审计监督的理念和方法应用到机关内部勤政和廉政建设中,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廉政风险,最大限度地防止审计干部不勤不廉行为的发生。
    三是重点业务复核制。为确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领域的公正廉洁,建立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复核内督制度,专门在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专业审计分局设置专职复核员,对结算审计项目实行内部复核,加强对审计人员的监督和制约。
    四是社会中介参审制。规范实施社会中介参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制度,从客观上引入了“第三方”监督,改变了审计人员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错位现象,增加了一道审计反腐倡廉防火墙,降低了投资审计廉政风险。(龚建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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