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对2011年审计工作提出新要求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0日】
【来源:吉林省长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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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推进和提升审计工作整体水平,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审计局召开全市审计工作座谈会,对今年审计工作提出新要求。
    一要按照“积极而为、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则安排好审计项目计划,保证审计的深度和广度,同时还要为临时追加审计任务留出提前量。
    二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按照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好各项审计工作,对各个审计项目统筹考虑,科学组织和安排。
    三要树立效率意识。处理好审计时间与审计质量的关系,审计实施过程中要抓住审计的重点环节和主要矛盾,找准问题的切入点,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审计时间。
    四要多出精品,多出成果。多学习借鉴审计署、省审计厅的优秀审计项目,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要进一步加强审计成果转化的宏观性,使审计成果得到更好的转化;还要完善激励机制,根据项目质量、成果运用等分出工作的档次,做到奖罚分明,调动审计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要切实加强对审计过程的监督管理。审计组要及时汇报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以便领导及时作出判断。分管局长、处长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指导工作,及时沟通情况,按照分工负责、分口负责、分级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对审计过程进行管理,做到不撒手,不越位。
    六要重视法制建设,促进依法审计。要根据修订后的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新审计准则,并结合自身审计工作的需要,研究制定相关的审计操作程序及审计质量控制过程办法,为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制保障。
    七要深入开展学习型、和谐型机关建设。努力营造宽松和谐的氛围,不断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地把工作做好。(杨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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