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市审计局多举措贯彻落实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1日】
【来源:海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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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下发后,海南省东方市审计局采取多种举措组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经济责任新规定。
    一是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两办《规定》,准确把握其出台的意义以及新的变化和特点,深刻领会《规定》的内容和精神实质。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积极向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宣讲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主要内容以及所取得的成果等,努力营造被审计单位理解、支持、配合审计工作的良好氛围,此外还利用该市电视台、门户网站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规定》颁布的重要意义、主要特点和内容,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
    二是搞好结合,提升学习效果。把学习《规定》和《国家审计准则》相结合,把握他们之间的内在联系;把学习《规定》与修订原有制度相结合,对原有的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和修订,改变不适应新规定的作法;把贯彻落实《规定》精神与改进经济责任审计手段和方法相结合,提高审计效率;把学习新《规定》与研究新思路相结合,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创新发展。
    三是注重实践,强化审计效果。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围绕被审计者的职责范围,突出对领导干部在重大决策权、经济管理权和行政执行权运用上的监督,开展绩效评估,既问责又问效,确保政策法规的有效运行和体制机制完善,服务科学发展。
    四是重新制定各项审计工作制度,满足新形势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规定》精神要求,重新制定了《东方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方案》、《东方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东方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并以适当方式将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审计机关。
    五是提前谋划,增强审计针对性。2011年是换届之年,结合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积极与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系协调,商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按照分类开展、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将《规定》作为指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准绳和指南,解决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陈明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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