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安审计局贯彻《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突出五大重点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6日】
【来源:江苏省南通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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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海安县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结合县委、县政府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目标和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要求,突出经济责任的重点,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一是突出经济发展情况的审计。重点检查任期内相关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的真实性、项目投入的效益性、财政收入结构合理性,评价党政领导干部经济发展责任,促进党政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是突出经济决策情况的审计。重点检查制定重大经济决策议事规则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大型公益设施投入项目、国有土地转让等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评价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责任,促进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议事规则,避免决策失误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
    三是突出经济执行情况的审计。重点检查遵守经济法律法规和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方针和决策部署的执行到位情况,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评价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全面履行经济责任。
    四是突出经济管理情况的审计。重点检查内控机制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评价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责任,促进党政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经济管理责任。
    五是突出廉政规定执行情况的审计。重点检查党政领导干部有无用公款报销、私存私放公款、挪用资金等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促进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树立良好的形象。(吴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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