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全面部署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8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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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3月8日,江苏省审计厅下发工作方案,部署2011年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新农保)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2010年下半年,江苏省审计厅组织13个省辖市审计局对高淳等26个县(市、区,以下简称被调查县)2009年1月至2010年6月新农保政策落实和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江苏省全面开展新农保试点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保工作全面推进,政策的社会效益逐步显现。但审计发现还存在部分地区基础养老金发放不到位,应保障对象底数不清,信息化建设水平不均衡等问题。
    为促进全省新农保工作的开展,江苏省审计厅确定在上年审计调查的基础上,对新农保政策落实和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跟踪审计,重点检查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参保和基础养老金发放“两个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关注新农保工作中的新情况,揭示政策执行和基金管理使用中可能存在的新问题,在深入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管理、完善制度建议的同时,加大对政策执行情况绩效评价,促进制度完善。
    本次专项审计调查从2010年3月开始,4月底前完成,采取“上审下”的组织方式,调查对象为上年审计调查的26个县(市、区)政府,主要是财政部门和新农保工作主管部门、经办机构,每个县(市、区)延伸调查1至2个乡镇。重点调查2010年7月至12月新农保基金收支规模、基金结余、专户管理和养老金待遇发放等情况。省审计厅要求各地在本次专项调查中要关注以下内容:一是新农保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调查参保人员参保登记、缴费、建档管理等基础工作情况,重点核实参保人数、参保率,养老金领取人数、领取标准。同时,对新农保信息化建设总体情况和新农保业务信息化管理情况进行调查。二是上年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纠正情况,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重点反映地方政府审计整改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三是可能存在的地方财政补助资金不到位或虚假配套的问题。重点从政府补贴标准、养老金待遇发放和地方可用财力等方面分析原因。(赵月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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