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审计局六点入手抓好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2日】
【来源:吉林省吉林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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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审计署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精神和吉林省审计机关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吉林省吉林市审计局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突出审计抓监督,丰富形式抓教育,分解任务抓关键,明确责任抓落实,从审计机关工作特点出发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纪律认真执行,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相结合,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强化责任分解。一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定、督促、检查和考评工作,并把责任落实情况列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之一。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制度,督促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三是进一步加大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力度,加强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制度。四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有计划、有组织地学习《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科学发展观等重要内容。一要着重加强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围绕刘家义审计长提出的“几问”在全体干部中展开教育,把“向我看齐、向领导班子看齐”落到实处,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接受法纪监督的自觉性。二要开展党纪法规,廉洁从审和艰苦奋斗教育,教育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坚持依法审计,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三要组织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与现场审计执行纪律情况检查,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与干部工作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挂钩。
    三、加强审计管理力度,提高审计监督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一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强化内部管理,严格审计纪律,切实维护好审计机关依法审计和廉洁从审的良好形象,做到执行审计纪律、规范审计行为。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审计法和审计署8号令,确保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完善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制度,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审计效果。完善审计听证和行政复议制度,保障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审计执法责任追究制度,防止滥用权力。二要加强机关财务管理。抓好财务基础工作,做到责任落实到位。要以财务检查为契机,巩固财务检查成果,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措施,抓好整改工作。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以财务管理为重点的内部管理,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努力建设廉洁高效机关和节约型机关。三是抓好审计工作落实。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选准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食品、药品等民生问题,社会关注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执法部门收费及各项惠农资金加强审计监督。真正发挥好审计机关的“免疫”功能。
    四、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制约。认真执行党风监督条例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防止重大事项决策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加快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探索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和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建立健全以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体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制度,加强对党内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
    五、加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按照中央“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要求,把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严肃党员干部的政治、组织、经济和群众工作纪律,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乱作为和效率低下等行为,认真解决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领导作风方面突出的问题,督促党员干部继承优良传统,牢记根本宗旨、心系人民群众,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
    六、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党纪政纪违法行为。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理适当的原则,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规范信访事项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等工作程序,形式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审计回访、廉政谈话工作质量,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重视案件审理和申诉工作,切实保障党员和公务员的合法权利同时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滥用审计职权、违反审计纪律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金颂 董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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