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审计机关大力推行绩效型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5日】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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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中央两办规定,引导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建立领导干部“绩效问责”机制,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绩效型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要求全市审计机关在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财政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审计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决策、管理方面深化,深入到经济活动的重点环节开展绩效审计,从四方面着手,大胆探索、逐步推进绩效型经济责任审计。
    一是经济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地区、部门和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审查,分析领导干部所在地区、部门和企业的经济总量结构、关联变化、发展趋势及增减原因,评价经济指标完成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关注经济目标完成过程中是否体现了本地区、部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法规政策执行情况。通过对领导干部所在地区、部门和企业执行各项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审查,分析执行过程的合规性、效率性,以及执行结果的经济性、效益性,评价领导干部的政策执行力。关注执行过程中所作决策的内容、程序和结果是否符合法规政策的要求。
    三是财政财务收支效益情况。通过对领导干部所在地区、部门、企业等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结构、预决算执行情况、资产负债结构,以及资金筹集、使用、管理过程及效果的审计分析,评价领导干部履行公共资源配置和管理等相应经济责任的合规性、效率性、效果性。关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部门和企业是否存在损失浪费、效益低下等问题。
    四是内部控制管理情况。通过对领导干部所在地区、部门、企业与经济活动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的审计,分析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内本地区、部门和企业有关重大经济决策、重点资金管理和重要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有效性。关注内部控制建立及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章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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