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咸安审计局“四轮驱动”力推政府投资项目增效节资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9日】
【来源: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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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审计局充分发挥基建投资的审计监督与服务职能,不断加大对全区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采取四项措施,力推政府投资项目增效节资,为节约政府建设资金,促进规范投资建设工程管理,发挥投资效益以及促进咸安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一是前移关口,稳步推进标前最高限价审计。该局严把监督环节,监督关口前移,去年来共对经117个项目的标前最高限价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52794.6万元,审定金额51474.8万元,核减金额1319.8万元。同时,帮助建设单位修改招标文件、完善合同条款100多条,从源头上防止了工程建筑领域的漏洞,使财政建设资金使用更加合理规范。
    二是创新方法,不断深化财政投资项目绩效审计。一年来,该局对89个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送审金额10474.3万元,审定工程造价9217.4万元,审减工程造价1256.9万元。针对审计发现的投资超概算、规划设计随意性大、监理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重视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概算对投资约束的刚性等审计建议116条,为领导宏观决策当好参谋。
    三是当好参谋,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管理。针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该局向政府提交了《咸安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6份专题报告,并协助区政府相继出台了《咸安区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制度》、《咸安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的文件,进一步强化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区政府还成立了政府投资招标中心,负责全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管理的监督,使全区形成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程、整体、联动管理的局面,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日趋规范。
    四是强化职能,基建审计不断深化。该局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民心工程等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不断深化政府投资审计职能。如在项目实施前期,就派员提前介入,参加标底审查会议,监督招投标全过程,并对施工合同、图纸设计进行事先审核,在项目实施中期,重点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合理性、经济性、监理职责履行情况,以及工程量,使用材料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下达审计整改通知书,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通过审计,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了民生资金的专款专用,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童新民、章成功、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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