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建立宏观服务型审计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0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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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的功能,切实发挥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推动审计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近期,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宏观服务型审计的实施意见》,从四个方面明确了宏观服务型审计的主攻方向。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围绕质量目标和数量目标作出具体要求。在质量目标方面要求,问题抓的要准、原因分析要透、建议质量要高。尤其指出:要注意反映问题的深度,充分揭示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突出问题、深层次矛盾和潜在性风险;要深入分析研究问题产生的背景、形成的根源以及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要把审计建议与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提高效益、推动改革联系起来,体现及时性、合法性、针对性、深刻性和可行性。在数量目标方面要求全局每年形成不少于35篇的审计调研材料,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是明确重点内容。着重抓好六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普遍性问题。主要是在一定范围内或某一领域普遍存在或反复出现的问题。第二,苗头性问题。主要是发生时间虽短,但不尽快解决有可能演变成严重问题或普遍性问题,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更大危害。第三,典型性问题。主要是违规情节较重、金额较大、影响较深的问题,如“小金库”、账外账、乱收费、挪用专项资金、重大损失浪费等。第四,新生性问题。主要是伴随着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与现行政策和法规不相一致甚至相悖的问题。第五,潜在性问题。主要是当前尚未暴露、也未造成不良影响,但存在潜在风险或不良后果隐患的问题。第六,需要市委市政府关注或解决的其他问题。
    三是明确责任模块。主要围绕三个模块进行:第一,围绕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要求各业务处室结合年度审计项目和审计调查项目的完成情况,组织撰写《审计专报》;第二,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和综合审计成果,要求法制部门结合项目审理,深入把握领导关心、群众关注、影响和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整合审计成果资源,组织撰写《审计专报》;第三,围绕审计业务综合职能,要求具有相关综合职能的处室在对于预算执行、行政事业(系统)、企业、部门绩效、区(市)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和政府性投资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典型性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度开发,组织撰写《审计专报》。
    四是明确保障措施。第一,强化认识。要求各处室和广大审计人员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把宏观服务型审计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以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己任,多提供有价值的审计建议。第二,精心谋划。要求加强对审计项目的立项调研,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需求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搞好审计选项;同时对可能影响财政安全、民生安全、生态安全等方面的资金和项目,加大审计和审计调查力度。第三,深度挖掘。审计实施中要求不仅关注个案问题,更要注重对普遍性、苗头性、典型性问题的研究分析;审计结束后要求开发挖掘具有宏观性、富有前瞻性、体现综合性的审计成果。第四,严格奖惩。要把宏观服务型审计工作考核纳入处室和个人年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大考核比重,并与干部奖励、职务晋升挂钩,对创出成果的在年度考核和竞争上岗中予以加分;对工作不力的予以批评。(李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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