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象山:审计力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镇乡(街道)财政财务管理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2日】
【来源:浙江省象山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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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6月,浙江省象山县审计局对该县爵溪街道前党工委书记和前街道主任的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捆绑审计。在审计中,审计组紧揪线索不放,顺藤摸瓜,查出街道办事处原财政所所长汤某贪污资金200余万元的重大犯罪事实。此事引起象山县委副书记、县长叶剑鸣的高度重视:2011年1月24日,县长叶剑鸣在爵溪街道审计报告上指示:涉及反映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请尽快予以整改,有些问题应举一反三,在制度上进行规范和完善。2011年2月16日,县长叶剑鸣再次在审计结果报告上指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请认真研究,要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请县财政局、审计局以该街道为案例,认真研究、分析我县乡镇财政建设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促进乡镇财政体制好转;拟于4月份召开乡镇财政工作座谈会,到时审计部门作发言。
    2011年4月6日,象山县政府为此专门召开了全县镇乡(街道)财政工作座谈会,象山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等县领导和各镇(乡)长、街道主任、县财政局、审计局、经发局、国土局、规划局、监察局等有关单位和各镇乡(街道)的财政所所长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上,爵溪街道作了对审计发现问题如何整改落实的表态发言。县审计局作了题为《我县镇乡(街道)财政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的发言,县长叶剑鸣对审计局在发言中提出的完善镇乡(街道)财政财务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的等建议表示完全同意,并对全县镇乡(街道)财政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指导性意见,特别强调要重视财政管理的制度建设,要善于用制度来管权、管事、管人。
    近日,象山县委、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象山县委办公室、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镇乡(街道)财政管理的意见》。《意见》要求:一是要规范镇乡(街道)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在镇乡(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挂“审计监察室”牌子。加强对各镇乡(街道)资产经营性公司管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做好收支管理工作。厉行节约、规范财政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和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接待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大额支出实行集体讨论制度。二是要完善镇乡(街道)财政体制。从2012年起,在原来“财权与事权相结合、坚持公平、效率、规范、合理的原则”基础上,进一步细分镇乡(街道)类别,全面实行新一轮的财政管理体制。三是要加强镇乡(街道)财政队伍建设,县人事局和县财政局密切配合,科学合理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确保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能。进一步加强对镇乡(街道)财政所业务指导,有计划地对财政工作人员开展各类培训,提高镇乡(街道)财政工作水平。(钱奋勇 戴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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