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五部门就贯彻中央“两办”规定出台意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7日】
【来源:江苏省盐城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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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江苏省盐城市纪委、组织部、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央“两办”规定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就贯彻中央“两办”规定,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五条实施意见: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规定》精神,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社会影响,同时进一步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强化检查督导。

    二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建立和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轮审制度。进一步完善《盐城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规范审计内容和评价标准。创新和改进审计方式,进一步探索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和方法。尽快出台《盐城市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工作操作规程》。进一步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定期开展优秀审计报告评选观摩,提升审计效果。

    三是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督查力度,提升结果运用的层次。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问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综合报告制度,稳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开。

    四是加强内审指导,推动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发展。各级审计机关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加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开展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的检查,并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的重要内容。

    五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体系建设。认真总结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经验和成效,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研究解决的办法和建议。(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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